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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能职责
审计处职责
 
 
内部审计科职责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内部审计科职责

1.拟定综合审计工作规范和流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;

2.拟定内部审计科年度、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;

3.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(含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单位,下同)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合法性、合规性审计;

4.负责对学校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;

5.负责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审计;

6.负责学校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中、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;

7.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;

8.负责对学校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提供综合审计项目审计咨询服务;

9.负责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专家进行审计的监督管理;

10.负责综合审计项目档案的立卷、整理、归档及综合审计统计报表填报;

11.负责审计处网站及内部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、更新、维护和管理;

12.负责审计处内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及所属资产的管理;

13.负责综合审计方面法律法规、政策制度搜集、整理;

14.协助完成工程审计项目;

15.完成处内交办的其他工作。